学院各部门:
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按照《关于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1]52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因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申请者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并按规定填写有关申报表格。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011年度一般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9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7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7万元
三、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8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五、有关《通知》内容及其他申报要求请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或者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网页(http://kyc.gdhed.edu.cn)查询或下载相关的文件和表格。请各申报者一定要认真领会《通知》的精神和要求,严格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和材料,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六、申报者在线打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和《申请评审书》纸质文件2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请启用2011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于4月2日前交到学院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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